7記錄內容
編制和記錄下列內容
7.1齒輪裝置
a.名稱、型號、制造廠及其有關參數(shù):中心距(mm),名義傳遞功率(kW),型式,齒形,輸入、輸出轉轉速(r/min)和扭矩(N·m),齒輪節(jié)圓線速度(m/s)。
b.測試條件。
c.安裝和聯(lián)結。
7.2聲學環(huán)境
測試房間內的體積,內部總面積及墻壁、天花板和地板的表面處理,描述被測齒輪箱的位置和周圍環(huán)境的草圖。
7.3測試儀器
a.名稱、型號、出廠編號和生產(chǎn)廠;
b.校準方法;
c.聲級校準器校準的日期和部門。
7.4聲學數(shù)據(jù)
a.測點位置和測量距離,并繪制草圖;
b.測量表面面積S;
c.所有測點上的A聲級及頻帶聲壓級的數(shù)值(要求頻帶聲壓級時);
d.測點上的背景噪聲和相應的修正量K1i和K1fi(要求K1fi時);
e.按附錄A確定環(huán)境修正量K2的方法求得結果;
f.測量表面平均A聲級和頻帶平均聲壓級(要求頻帶平均聲壓級時);
g.計算的A聲功率級及頻帶聲功率級(要求頻帶聲功率級時);
h.噪聲的主觀印象(可聽的離散聲、脈沖特性、頻譜含量、瞬時特性)。
7.5其他
氣象條件、測試單位、測試人員、時間、地點。
7.6報告內容
A聲功率級及頻帶聲功率級(當要求頻帶聲功率級時)。